我局分层逐级从几方面签订六类责任书,分别是:市领导与局党组签订、市领导与局党组书记签订、局党组书记与局班子成员签订,按一岗双责制度局党组书记与各镇(街道)司法所所长签订、分管领导与各分管科室签订、分管领导与各联系党支部签订。责任书一式三份,一共24人,签订72份,签订后一份汇总报送至市委主体责任办,一份单位存档,一份责任领导与签订责任人自己留存。
此次签订行动把“两个责任”、“一岗双责”的要求强化落实到主体责任人、部门负责人身上,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。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,推进党风廉洁责任制建设,强化领导班子主体责任,我局精心组织,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全面开展签订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行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