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7月的某日,滕家河村某组冯某和滕某因多种因素发生纠纷,当事人为相邻关系。村干部得知后,不顾天气炎热,迅速组织专班,召集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。但双方情绪依然激动。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,矛盾升级,村干部于当日下午,向综治办汇报,并向司法所、派出所联系和报告。下午接近5点,由司法所阮真红、派出所管片民警毛启云、杨必华和村委会民调治保主任等联合组织调解专班,战酷暑,勘现场。在获得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,有理有据有节地劝说双方,终于在傍晚6点13分与双方签订了《和解协议》如下:
1、由村代滕某接通水管,保证冯某一家生活用水。
2、由冯某将贴在滕某家墙边的墙拆除,保留公共用道25公分。
3、以此协议调解为界,双方对前积怨互不纠缠。
综治办为滕家河村在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中的快速反应点赞!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,派出所、司法所、村委会等联动联调,效果明显点赞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