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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参加全省2016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统一考试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6-12-08信息来源: 枝江市普法办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枝江市普法工作办公室

关于组织参加全省2016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

统一考试的通知

 

各镇(街道),市直各部门:

     湖北省普法工作办公室近期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16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统一考试的通知》(鄂普法办〔201620号),决定在今年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期间,组织全省领导干部、公务员和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统一考试。为了确保2016年全省无纸化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工作在我市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试时间

全省统考时间定于2016 12 7800时至91730时进行,在该考试时间段内任意时间均可进入平台进行考试,每次答题时间为120分钟。

二、考试对象

考试的对象为全市各级机关领导干部、公务员(含参公管理人员)和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。

三、考试内容

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中的《考试复习指南(2016)》和普法视频课件(必修课)相关内容。

    四、参考条件

通过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(网络版)学习的个人,必须完成600个积分(约10个学时)的学习任务。 

五、考试须知

全市已升级网络版的各级机关、单位的领导干部、公务员(含参公管理人员)、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,统一在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(网络版上进行),没有外网的单位下载手机APP(法宣在线)上进行学习考试。

六、考试成绩

    试卷满分100分。60分以下为不合格、60-79分为合格、80-95分为良好、95分以上为优秀。

七、工作要求

(一)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。无纸化学法用法统一考试,是普法工作实现网络化、信息化和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工作。考试工作落实情况、考试覆盖面及考试成绩,将作为七五普法评先表彰工作和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。各地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进一步加强领导,强化措施,切实提高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覆盖率、参考率和考试成绩合格率。 

(二)及时汇总,按时上报。考试成绩为在线统计自动上报,考试结束第二天,管理员即可查看本单位或下属单位考试成绩报表。不能参加考试的单位请各地各部门如实写出情况说明,书面上报市普法办,由市普法办汇总后报宜昌市普法办备案。

(三)规范管理,加强宣传。各单位管理员在考试之前,要督促本单位人员上网学习,及时通报学习情况,达到规定的学分;考试期间,要督促本单位人员处理好工考矛盾,及时上网考试,完成考试任务。各地、各部门要建章立制,促进学法用法考试工作规范化运行。同时,要及时总结考试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,利用电视、报纸、网络和新媒体进行宣传报道。

八、其他

各地、各部门在使用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(网络版)过程中如有疑难问题,可直接与湖北省无纸化普法技术服务中心联系,确保本地学法用法考试工作顺利进行。

湖北省无纸化普法技术服务中心联系人:李长涛 电话:1800113360

全国无纸化普法系统售后服务呼叫中心服务电话:

400-659-2288,技术服务QQ4006570518

枝江无纸化考试QQ群号:146664074

市普法工作办公室联系人:刘雪松

  话:4203056

电子邮箱:hbzjpf@126.com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

枝江普法工作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112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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