枝江市普法工作办公室
关于组织参加全省2016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
统一考试的通知
各镇(街道),市直各部门:
湖北省普法工作办公室近期印发《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16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统一考试的通知》(鄂普法办〔2016〕20号),决定在今年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期间,组织全省领导干部、公务员和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统一考试。为了确保2016年全省无纸化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工作在我市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时间
全省统考时间定于2016 年12 月7日8:00时至9日17:30时进行,在该考试时间段内任意时间均可进入平台进行考试,每次答题时间为120分钟。
二、考试对象
考试的对象为全市各级机关领导干部、公务员(含参公管理人员)和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。
三、考试内容
“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”中的《考试复习指南(2016)》和普法视频课件(必修课)相关内容。
四、参考条件
通过“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”(网络版)学习的个人,必须完成600个积分(约10个学时)的学习任务。
五、考试须知
全市已升级网络版的各级机关、单位的领导干部、公务员(含参公管理人员)、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,统一在“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”(网络版上进行),没有外网的单位下载手机APP(法宣在线)上进行学习考试。
六、考试成绩
试卷满分100分。60分以下为不合格、60-79分为合格、80-95分为良好、95分以上为优秀。
七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。无纸化学法用法统一考试,是普法工作实现网络化、信息化和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工作。考试工作落实情况、考试覆盖面及考试成绩,将作为“七五”普法评先表彰工作和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。各地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进一步加强领导,强化措施,切实提高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覆盖率、参考率和考试成绩合格率。
(二)及时汇总,按时上报。考试成绩为在线统计自动上报,考试结束第二天,管理员即可查看本单位或下属单位考试成绩报表。不能参加考试的单位请各地各部门如实写出情况说明,书面上报市普法办,由市普法办汇总后报宜昌市普法办备案。
(三)规范管理,加强宣传。各单位管理员在考试之前,要督促本单位人员上网学习,及时通报学习情况,达到规定的学分;考试期间,要督促本单位人员处理好工考矛盾,及时上网考试,完成考试任务。各地、各部门要建章立制,促进学法用法考试工作规范化运行。同时,要及时总结考试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,利用电视、报纸、网络和新媒体进行宣传报道。
八、其他
各地、各部门在使用“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”(网络版)过程中如有疑难问题,可直接与湖北省无纸化普法技术服务中心联系,确保本地学法用法考试工作顺利进行。
湖北省无纸化普法技术服务中心联系人:李长涛 电话:1800113360
全国无纸化普法系统售后服务呼叫中心服务电话:
400-659-2288,技术服务QQ:4006570518。
枝江无纸化考试QQ群号:146664074
市普法工作办公室联系人:刘雪松
电 话:4203056
电子邮箱:hbzjpf@126.com
枝江普法工作办公室
2016年11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