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镇(街办)扶贫办:
根据《宜昌市财政局宜昌市扶贫办关于下达2010年市级财政扶贫项目及资金的通知》(宜市财农发[2010]690号)精神,现将宜昌市级财政扶贫项目下达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为切实强化我市扶贫项目管理,提高项目效益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按备案的项目组织实施。各地接此项目备案通知后,按备案通知的项目组织实施,严禁擅自更改项目。
二、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力度。要按照"资金跟着项目走"的原则,将项目和资金公告、公示,并通过实施项目管理责任制的方式,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,确保资金用于扶持项目,发挥效益。
三、做好实施项目备查归档工作。今年宜昌市财政局宜昌市扶贫办备案下达的项目在《三峡枝江网政务公开扶贫办工作动态公告公示》上公布,由各单位自行下载归档,作为年度进行扶贫项目检查和审计依据。
附件:枝江市2010年市级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表
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
主题词:扶贫 资金 项目 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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枝江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0年12月15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