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两年来,枝江市民政局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,以依法行政、优化服务为主线,以让群众满意为标准,以“以民为本、干净干事、规范管理、优质服务”为工作宗旨,以“为民、利民、便民”为原则,促进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扎实开展,收到实实在在效果。
一是认真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清理监察工作。截止目前,我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1601户20035人,其中城市低保对象4517户7672人,农村低保对象7084户12363人。根据2010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精神和《省民政厅 省监察厅关于切实加强民政社会救助监察工作的通知》(鄂民政发[2010]1号)要求,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乡低保管理工作,切实维护和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,我市从3月15日开始,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城乡低保专项清理监察行动,重点对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情况、救助对象审核审批情况、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、经办能力建设情况进行了监察。通过各镇(街办)自查自纠,我局清理核查,共取消1499户2685人,占已保对象的13%,其中城市低保对象取消1297户1823人,农村低保对象取消202户862人。
二是规范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。为了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各种临时性、突发性困难,减轻低保制度压力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,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《关于规范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》(枝民文[2010]38号),对临时救助进行了规范。同时提高了临时救助上限标准,一般困难对象由原来的1000元提高到2000元,进一步提高了临时救助的有效性。
三是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。为简化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申报审批程序,加强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、城镇职工(居民)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,按照省的统一要求,出台了《枝江市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即时结算办法》,实行网上审批,同时根据医疗救助资金当年收支结余情况,试行实施大病关爱救助,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救助的时效性。
四是切实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。在进一步完善《枝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》的同时,9个镇(街道办)、198个村委会和16个居委会也制定了《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》,明确了各级救灾应急救助工作范围、救灾组织机构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,提升了我市应对自然灾害的操作性和应对自然灾害的救助能力。认真做好春荒困难群众生活救济工作,争取春荒救助资金32万元,救助生活困难群众5910户13787人。玉树地震发生后,积极响应民政部号召,及时组织社会捐助活动为玉树灾区援救重建募集资金,广大市民踊跃捐赠,共接收地震灾害捐赠善款9.64万元。开展了我国第二个“防灾减灾日”宣传活动,吸引万余市民参加,分发防灾减灾资料2万多份。建设成立了“马家店五柳树减灾示范社区”,对马家店五柳树示范社区进行统一规范化建设。